远程销售协议
在线购买 IGFlow 套餐的协议及订立合同前的信息。
最后更新: 2026-10-16
1. 双方
卖方:Yusuf Özbaş。地址:Aksaray。税务机关及税号:Aksaray / 6650381982。MERSIS:—。电话:+90 555 605 40 22。邮箱:help@igflow.app。网站:https://igflow.app。
买方:在 IGFlow 创建账户并购买套餐的人。买方的姓名、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以购买时账户中登记的信息为准。
本协议依据土耳其第 6502 号《消费者保护法》及《远程合同条例》订立。如买方不是消费者而是企业,则不适用消费者法律的特别规定。
2. 标的
本协议的标的是在套餐期间以电子方式向买方提供所购 IGFlow 套餐的使用权。IGFlow 是一款网页软件,在买方连接的 Instagram 账号上运行买方定义的自动化;不寄送任何实物产品。
套餐包含的模块、可连接账号数量和期限会显示在套餐页面及结账时的订单摘要中。订单摘要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3. 价格与付款
套餐的含税总价会在结账时向买方展示,未经买方同意不会扣款。
付款通过结账时提供的支付方式预先完成。每笔付款卖方都会开具电子自由职业收据(e-SMM);开具后会通知买方账户登记的邮箱,并可在面板的订单页面下载。开给公司买方的收据会按法律显示代扣所得税。
4. 服务的提供
付款确认后,套餐会分配到买方账户,服务立即可用。交付为电子方式,不收取运费或交付费。
连接 Instagram 账号和设置自动化由买方负责。套餐期限自套餐分配到账户时开始计算。
5. 期限与续订
套餐在所购期限结束时自动终止,不会自动续订;不会再次向买方扣款。
如买方希望继续使用,需购买新的套餐。期限结束后自动化停止;买方的数据不会被删除。
6. 撤回权
IGFlow 是在电子环境中即时提供的服务,经买方同意后在撤回期结束前即开始履行。因此,根据《远程合同条例》第 15 条第 1 款(ğ)项和(h)项,撤回权不适用。
结账时,买方会单独确认其要求立即开始提供服务,并理解因此将丧失撤回权。
此规则的例外情况以及退款的情形,详见《取消与退款政策》。
7. 双方义务
卖方有义务在套餐期限内提供所购套餐。可能因维护、更新或 Instagram 方面的变化而出现临时中断。
买方有义务按照服务条款和 Instagram 自身规则使用服务。IGFlow 通过账号自身的会话运行,而非 Meta 官方 API。Instagram 因自动化而可能对账号施加的限制不属于卖方过错,也不构成退款理由。
如违反服务条款,卖方可暂停或终止访问。
8. 个人数据
买方的个人数据按照隐私政策处理。
9. 争议解决
消费者买方可在商务部每年公布的金额范围内,向其居住地或交易发生地的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申请,超出该范围的争议可向消费者法院提起。
与企业买方的争议,由卖方总部所在地的法院和执行机构管辖。
10. 生效
买方在结账时阅读并以电子方式确认本协议及订立合同前的信息后,协议即成立。当前版本始终发布在此页面上。
联系我们
如对本政策有疑问,请通过联系页面上的渠道与我们联系。

